一向喜歡寫作與唱歌,近來經常思想前途問題--很想當作家呢,但在香港當作家比當乞丐的收入還少,而且現在的寫作能力比作家還差很遠;唱歌呢,難道當歌手?根本沒可能也不想。所以愈來愈覺得自己一無是處。一天跟朋友吃下午茶,閒聊間談到這個問題:
我:「我所喜歡做的事,如寫作、唱歌都像是沒有什麼用的......」
s:「幹嘛要管它是否有用,做了可以令自己開心就可以啦!」
當場被一語道破,朋友說得真對!是的,興趣本來就為快樂,能做自己喜歡的事就很難得了。我想,人一生,追求的就是快樂,不然怎麼要祝人生日快樂、聖誕快樂、新年快樂?
活在香港這個大都市,有用的定義就是能否賺取生活費,也不能怪自己會想將興趣變為賺錢工具。隨着畢業日子逼近,覺得自己走錯了方向的想法也愈發強烈,不是不想當老師,只是這個不是我最想做的職業,也常後悔當初選了理科(應該選文科!),這使我當時對學業失去了興趣。因為這樣,往後對於自己的決定都感到懷疑。前幾天回想自己的信主經過,那時因為忽然想信,便在隔天找了個信主的老師幫我做決定祈禱。我明明是一個想做便去做、敢作敢為的人,而現在,我變得如此猶豫不決,不太相信自己。
話說回來,快樂是什麼?是的,我們都知道,有錢不一定快樂,快樂不一定要富有,這明明是簡單的小道理,卻容易被忘記。但今天我要語氣肯定地告訴自己:要記住,今天,明天,直到永遠。
單純的信念,或許容易被碰碎,但我會把碎片逐一拾起再重新併好。踏出社會,如果信念被碰碎,我就把碎片逐一拾起再重新併好。但願前面的路,不會是過份舉步為艱的。自己的決定,或錯或對,都應該相信,然後勇敢、堅定不移地朝着那方向跑,我知道我不是孤單一人。相信,就一直深信到底,便會遇見那個比現實更真實的理想世界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